公用事业行业周报: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政策落地 发改委核定区域及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 年6 月1 日起执行。
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核定在运及2025 年底前拟投运的48 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项目核定的容量电价范围为289.73 元/千瓦(河北潘家口)至823.34 元/千瓦(安徽响洪甸)。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通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三类。工商业用户根据用电容量执行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
通知核定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
其中,电量电价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价格范围由0.0075 元/千瓦时(华东)至0.0222 元/千瓦时(华中);容量电价随各省级电网终端销售电量收取,价格范围由0.0009 元/千瓦时(新疆)至0.0190(北京)。区域电网容量电价作为上级电网分摊费用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建议关注资产优质、效率领先,且新能源转型步伐较快的华能国际(600011,买入)、国电电力(600795,未评级)、华电国际(600027,未评级);
建议关注煤价下行、电价上行双因素驱动下,火电业绩改善弹性较大的上海电力(600021,未评级)、浙能电力(600023,未评级);
建议关注核电+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中国核电(601985,未评级),核电高端制造标的景业智能(688290,未评级)、江苏神通(002438,未评级);
建议关注通过资产重组成为南网储能运营平台的南网储能(600995,未评级), 抽水蓄能产业链标的东方电气(600875,未评级)、中国电建(601669,未评级);
建议关注定位“风光三峡”和“海上风电引领者”目标的三峡能源(600905,未评级) ,以及福建海上风电运营商福能股份(600483,未评级)、中闽能源(600163,未评级);
建议关注国网旗下配电网节能上市平台涪陵电力(600452,未评级),以及三峡集团旗下的核心配售电及综合能源平台三峡水利(600116,未评级)。
风险提示
新能源发电的增长空间可能低于预期;火电基本面修复可能不及预期;新能源运营的收益率水平可能降低;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可能不及预期。